根据学校下发《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的通知》,电院现正式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
本次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对象为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常规学习年限内的研究生(即硕士一~三年级,普博生一~四年级,直博生一~五年级)。当年已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一、 国奖补充评选院级实施办法
电院研究生国奖补充评选办法仍遵循系内自主推荐和院级统一答辩的原则。在系内自主推荐环节,首次国奖院级答辩未入选的候选人(硕士共6人,博士共34人)可直接通过本次系内自主推荐,进入院级统一答辩;各系除去首次未入选候选人外的其他候选人名额,通过各系自主推荐流程选出,并进入院级统一答辩;若有首次国奖院级答辩未入选的候选人放弃本次国奖评选,则此名额分至该系的其他候选人名额,也由常规系内自主推荐流程选出。院级统一答辩环节与常规一致。
其他基本条件和评分标准参见《【院级文件】电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2024)》及电子系国奖细则文件。
二、 国奖补充评选电子工程系实施办法
电子工程系不重新开放报名。首次国奖院级答辩未入选的候选人可直接通过本次系内自主推荐,进入院级统一答辩;首次国奖系级答辩未入选的候选人,根据首次面试成绩,择优通过本次系内自主推荐,进入院级统一答辩;若有首次国奖院、系级答辩未入选的候选人放弃本次国奖评选,则此名额分至该系的其他候选人名额,也由常规系内自主推荐流程选出。
三、 名额分配
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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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答辩候选人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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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未入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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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候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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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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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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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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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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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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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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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步骤与日程安排
电子工程系不开放增补报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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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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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周五)-11月4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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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公示阶段,公示除第一轮最终获评候选人外的其他候选人材料。
只能删减材料,不能增加计分材料。学生本人发现错误并主动提出更正,不扣分;如果他人投诉举报错误属实,会进行扣分或取消资格等处理。材料公示期内,只接受实名邮件申诉,非实名或非邮件不予答复。材料公示期过,不再接受除弄虚作假之外的其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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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周二)-11月7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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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公示进入院级答辩名单。
学院通知学生做好准备并递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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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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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院级答辩,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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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周一)~11月15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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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示国奖获奖名单,通知获评学生准备并提交后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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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时间节点会根据实际安排,进行调整,请及时关注电子工程系网站:https://ee.sjtu.edu.cn/
如有问题,请联系杨老师,办公地点:电院1-431 邮箱:eedept@sjtu.edu.cn
电子工程系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