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说明
(本科生 201104)
一、培养目标与规格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为人格健全、责任感强、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精英人才,具备电子科学与技术领域坚实的基本理论,掌握该领域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和其他相关学科知识,创新意识强、团队协作好、综合素质高,能在微电子、光电子材料、器件与封装、数字与模拟集成电路设计、微波、射频技术与天线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
本专业主要培养电子科学与技术领域的应用研究型人才,一部分具有较强再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的毕业学生,可继续更高学位的学习;另一部分具有扎实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学生,可在电子科学及相关领域从事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技术管理等工作。
二、规范与要求
A 知识架构
A1 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的基本知识——要求学生在基础教育所达到的知识水平上实现进一步的提升。
A2 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入门知识——借助于某一个学科的某些片断,通过短暂的学术探索,让学生接触到这个学科的研究方法,不要求学生学习经过简化的、较为完整的学科概论或常识。
A3 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前沿知识——这些知识应与社会和个人生活紧密联系,有助于学生提高科学素养和工程意识。
A4 数学或逻辑学的基础知识——在基础教育水平之上,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定量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
A5.1 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数学、物理、计算机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A5.1.1 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数学(含工程数学)、物理等基本理论与知识;
A5.1.2 掌握基础物理实验操作、计算机应用等基本技能与方法。
A5.2 系统掌握电子科学与技术领域的知识体系,了解本领域与相关领域的交叉、融合关系。
A5.2.1 掌握宽广的专业基础知识;
A5.2.2 掌握电子科学与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包括:微电子、光电子材料、器件与封装技术、数字与模拟集成电路设计与应用、微波、射频与天线技术及其应用,平面显示材料、工艺与技术等内容。
A5.2.3 掌握电子科学领域的实验方法和实践技能。
B 能力要求
B1 清晰思考和用语言文字准确表达的能力。
B2 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B3 批判性思考和创造性工作的能力。
B4 与不同类型的人合作共事的能力。
B5 对文学艺术作品的初步审美能力。
B6 至少一种外语的应用能力。
B7 对终生学习的正确认识和学习能力;
B8 对职业和伦理责任的认知能力;
B9 运用现代传媒技术获取各种信息的能力;
B10 在工程实践中运用各种技术、技能和工具制定实验方案、进行实验、分析和解释数据的能力;
B11具备科学写作能力和学术交流的能力。
C 素质要求
C1 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C2 具有科学精神,掌握科学的思想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富有合作精神;
C3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和工程伦理;
C4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环境适应能力;
C5 善于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对待成功与失败。
三、课程体系构成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由三部分组成,即公共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通识教育实践活动,共48学分。公共课程含思想政治类课程、英语、体育等25学分;通识核心课程共21学分,其中人文学科8学分,社会科学4学分,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9学分;通识教育实践活动2学分。
2.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由平台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组成,共88学分。在专业课程修读期间(即第5至7学期),至少修读一门英语授课的专业课程。
A.平台基础课程
平台基础课程,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组成。必修课中的程序设计思想与方法课程可同时计算为通识教育课程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模块学分;在选修课程模块中,建议本专业的学生修读下列3门课程,以满足后续专业课程的要求:
(1)电磁场与微波(4学分)
(2)信号与系统(4学分)
(3)数据结构与算法(4学分)
B.专业必修课程
专业必修课程由专业核心课程和限选课程组成,其中专业核心课程16学分(课内),限选课程需修满10个学分,所修读课程只能在限选模块提供的课程中选择,多选的学分可以冲抵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
C.专业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由一门“电子信息领域前沿技术/工程探究”(A组)和六个课程模块(B至G组)组成,每一模块均有3-5门相近的课程(A组除外),要求至少在两个模块中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修读,多选的课程其学分可以冲抵个性化教育的学分。
3.实践教学课程
实践教育课程含实验课必修课和实验选修课19学分,各类实习、实践必修课和选修课10学分,军训3学分,毕业设计17学分,共49学分。其中工程实践与创新Ⅰ的学分可同时计算为通识教育中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模块学分。
4.个性化教育课程
个性化教育课程是学生可任意选修的课程,全部修业期间需修满20学分。学分来源为除本专业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教育课程三个模块要求的必修和选修学分之外的所有课程的学分。如,二专课程学分、任选课程学分、本专业限选模块修满学分要求后多修读的学分、部分专业提供的没有学分要求的专业选修课、大学基础英语(3)和(4)、 认可学分的PRP等课外科技、学科竞赛和实践创新项目等。
四、学制、毕业条件与学位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实行弹性学制,学制4-6年,允许学生在取得规定的205学分后提前毕业,也允许延长学习年限,但一般不得超过六年。学生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及教学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工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一览表